資格條件
- 碩士以上學位,專長領域與泰國語言文化相關。
- 具備大學部泰國語文及泰語相關課程教學經驗。
- 具備開發、更新及創新教學教材之能力。
- 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與溝通能力。
教授科目
初級泰語 (大學部課程/3學分/全學年)
申請文件
- 履歷表
- 學位證書(如為國外學歷須經台灣駐外單位認證)、最高學歷成績單
- 學位論文
- 兩年內之推薦函二封(為佳)
- 教師證影本(為佳)
- 與本職位相關之文件影本(若為中英文以外之文件,請提供中或英文譯本)
申請期限
108年4月25日前
申請流程
台北市 116 指南路二段 64 號
國立政治大學東南亞語言與文化學士學位學程教師甄選委員會
- 另請將申請文件整合為單一PDF檔案寄至: [email protected]
- 初審合格者將安排面談與試教。
- 如須退還申請文件,請附回郵信封及郵票。
- 預計自108年8月1日起聘。
聯絡方式
(02)2939-3091轉分機62745
林助教 (09:00~12:00 and 13:30~17:00)
E-mail: [email 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