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人員區分 |
約用人員 |
| 二、用人單位 |
教務處 |
| 三、職等職稱 |
職務代理人(代理3職等) |
| 四、名 額 |
正取1名,並得增列候補至多3名 |
| 五、資格條件 |
1. 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。
2. 具文書處理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能力及資訊處理能力。
3. 具英文溝通能力尤佳。
4. 具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能力。
5. 具活動企劃及執行經驗,能獨立作業,並配合假日承辦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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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主要工作項目 |
1. 包種茶節活動
2. 新南向計畫(個別型項目及培英專案)
3. 境外招生宣傳活動(須不定期出差)
4. 高中參訪活動
5. 文宣品設計及請購
6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|
| 七、工作時間 |
依本校規定。 |
| 八、薪 資 |
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辦理(以3職等下限起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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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九、工作地點 |
本校教務處 |
| 十、應繳交資料 |
1.履歷表(請自本校人事室/表格下載/約用人員/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)
(請附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)
2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、自傳及其他有利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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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一、收件截止日 |
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(星期五)17時前,將資料寄達或親送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蘇組長,以資料送達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時間為準,逾期歉難受理。 |
| 十二、甄選方式 |
1.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,通知參加面試。
2.依面試結果,擇優錄取。 |
| 備註 |
1. 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,合者通知參加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2. 如有教育部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款情事者,本校不得僱用;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,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。
3. 甄選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,另行通知。
4. 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教務處約用職代」。 |
|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06 日 |